莲都区人力社保局 回复
2018-08-10 15:06
你好,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: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 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如还需咨询,可拨打咨询电话:0578-22780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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