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限制进乡的问题
峰源乡 回复
您好!根据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《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返莲来莲人员管控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(莲控指发〔2020〕3 号 )。一、对外市外省籍返莲来莲的所有人员卡口一律劝返。劝返无果一定要来莲人员,需有本地担保人并签订承诺书。其中: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一律送定点医院治疗;无症状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。 二、对丽水籍返莲来莲人员,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一律送定点医院治疗。从湖北返回的人员(无症状的人员)一律集中隔离;其他地方返回的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。
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稳定,为最大限度防止疫情传播,建议您尽量不出行或少出行。确因生产生活或其他重大情况需要往返峰源的,建议您出行前到所在村开具证明,在返回峰源时签订《居家留观承诺书》,并自觉接受乡镇、村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。如因疫情管控对您造成生活上的不便,还请您多多配合和谅解。
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
2020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