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商务局 回复
2021-02-05 09:50
你好!为了更好服务防疫需要、方便群众购物、满足节日需求、促进消费,近日,丽水市出台《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惠企政策包意见》,为留在丽水市区(含开发区)过年的市外员工(非丽水市户籍人员)发放500元/人的春节消费券。
享受范围为:丽水市区(含市直、莲都区、丽水开发区)规上制造业企业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超市、酒店、建筑企业、的留丽市外员工(非丽水市户籍)。
领取方式: 所在企业组织员工登记,再由莲都区、开发区、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取春节消费券并发放至各辖区、行业所在的企业,由企业发给留丽市外员工。
使用方式:消费券采用纸质形式,由200元、300元两种消费券组成,合计共500元,为一次性消费券,不找零、不记名、不挂失。春节消费券在2021年2月6日-2021年3月31日前使用,过期自动作废。
如何使用: 大润发超市(宇雷北路185号)、MT新嬉里超市(金桥店,括苍北路365号)、百货大楼(中山街498号)、超级邻居(中东路59号)、楠诚万家惠超市(开发区成大街199号)、新华书店(紫金路636号、万地广场三楼、开发区江泰国际广场三楼)、解甲归田水果超市(城东路110号、解放街272号)、大自然菇行(城西路109号)等8家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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